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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漳政综〔202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漳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漳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依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建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重点阐述“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人社精准扶贫,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挑战,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十四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稳定和扩大就业成效明显。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始终把解决广大群众就业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实施了具有漳州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做大就业增量、盘活就业存量、引导就业流量,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有效防控失业风险,就业局势保持平稳。五年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完成23.68万人,完成率118.4%;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5.26万人次。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加大。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至“十三五”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80.06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参保人数达16.45万人。全市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在职参保人数达9.99万人,离退休人员参保人数达4.98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4.9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达75.02万人。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7.44万人。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83.53万人,共有35550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工作得到加强。建立了覆盖市、县、乡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新增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9家。获批省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3家,确定市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7家,形成国家、省、市三级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平台。至“十三五”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18.23万人,其中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分别为1.85万人、7.26万人、9.12万人。新增技能人才11.62万人次,年均增长6.02%,技能人才总量达50.18万人次。漳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于2020年9月搬迁至漳州市职教园区,全日制在校生2255人,并积极申报建设漳州技师学院。

——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断规范,“十三五”期间,我市事业单位开展全市性公开招聘14次,专项公开招聘27次,提供岗位6583个,累计招聘15929人,近20万人次参与报考。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在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机电、电子专业职称评审试点。健全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并面向基层一线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形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职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欠薪应急保障金、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全面实施企业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04%。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899起,涉及职工9675人,其中立案处理6957件,涉及职工7053人;案外处理1942件,涉及职工2622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劳动监察覆盖面扩大到各类企业,劳动监察的预警预案制度和劳动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健全。

——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至“十三五”末,全市基层平台已覆盖所辖11个县(市、区),123个行政乡、镇、街道,502个社区居委会,1559个村委会。闽西南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推动,实现五市人力资源动态、招聘会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人才信息等共建共享。2016—2019年全市共组织专场招聘会853场次,累计1.81万家次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33.67万个,达成意向14.66万人次。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积极举办线上招聘会113场,4185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岗位7.5万个,达成意向3.41万人。

——人社精准扶贫行动成效凸显。截至2020年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向18674人,全部实现转移就业;组织培训3150人;公益性岗位安置1588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未标注脱贫及已标注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为其代缴10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全市共为69590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代缴金额1391.5万元,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

——人社“战疫”行动持续发力。以实施“八项行动”为牵引,认真落实“六稳”工作24条、支持企业恢复发展16条、脱贫攻坚19条、复工稳岗12条、劳动保障5条、做好“六稳”落实“六保”43条、稳就业保就业15条等系列政策,取得显著成效。开展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复工、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稳岗扩岗专项行动、“十个一批”扩岗行动、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等一系列行动,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

专栏1:“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  标单位2015年基数“十三五”规划目标2020年完成数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26.6][20][23.68]
二、社会保障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67.3383111.48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207.49208224.9
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37.114647.44
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45.614583.53
三、人才队伍建设
6.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13.7317.9318.23
7.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万人9.79:43.08:47.1310∶30∶6010.15∶39.82∶50.03
8.技能人才总量万人22.385050.18
四、劳动关系
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2697.9898.04
1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9899.1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尤其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人口老龄化加快等,给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新挑战。一是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压力。受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裁员减员风险增大,重点群体就业形势严峻,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受疫情影响突出。二是提供更好待遇更可持续社保的压力。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偏低,被征地农民保障落实压力大及受社保费减免、调待和净上解调剂金等多重因素影响。三是集聚更多数量更高水平人才的压力。我市劳动者数量总体上供大于求,高素质劳动者供不应求。

(二)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决策部署,实施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总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抓好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优化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在更高起点上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贡献人社力量。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宗旨意识,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大局,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社事业发展全过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贯彻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按照省里部署要求,深化人社领域制度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发展动力活力。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保障制度,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人社领域的突出短板、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

(三)主要目标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本实现。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实现再就业。“十四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共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5%以内。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万人。

——人才队伍持续发展壮大。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形成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格局,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5万人,技能人才达到55万人次,年培养高技能人才800人次。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岗位管理、职称制度、公开招聘等制度不断完善,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表彰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分别不低于65%、96%,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6%。

——人社系统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人社”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广大群众能享受到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专栏2:“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单位2020年2025年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23.68][15]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3.59<5预期性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4.43[10]预期性
4.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1.33[2]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1.3895以上预期性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47.4453约束性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83.5387约束性
三、人事人才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18.2320.5预期性
9.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1.852.10预期性
10.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0.71][0.8]预期性
11.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0.86[2]预期性
12.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0.15[0.4]预期性
13.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6][8]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465预期性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9.196预期性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96以上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515525预期性
18.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13.168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为重点,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坚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协同,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的良性互动。优先支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就业有积极带动作用的行业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夯实就业工作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加强各类群体就业政策的协调,逐步实现城乡统筹,促进平等就业。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注重对就业形势进行研判,进一步健全失业风险防控机制,防止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灵活就业。持续深化就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进修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分类推进各类创业主体自主创业,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等“三大行动计划”,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培育创业公共平台,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扶持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营造大众创业氛围(详见专栏3)。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

(三)帮扶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和基层治理,扩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就业空间。进一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大力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详见专栏3)。为有意愿、有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等多层次支持。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发挥共享用工平台作用。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加强劳务对接协作,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规模。积极培育具有本地特色劳务品牌,以劳务品牌带动规模就业,畅通失业人员帮扶渠道,持续提供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加强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加大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推动就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巩固就业扶贫成果。继续发挥扶贫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延续支持就业载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励政策。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低保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四)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市的产业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公共实训基地布局,组织申报建设1—2个公共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10万人次。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有效供给,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力争建成1—2所在优势专业领域走在全省先进行列且有一定影响力的技师学院。加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力度,组织申报建设世界技能大赛福建集训基地。建设漳州技师学院,加强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力争创办1—2个产业学院,扩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渠道,扩大技能人才供给。

(五)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相关配套政策,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加快建设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人力资源产业体系,推动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创建一批优质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引进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专业人才,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详见专栏3)。

(六)持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一体化,构建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摸索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

专栏3: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1.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行动。培育扶持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一是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一批,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力度;二是鼓励国有企业招聘一批,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三是引领服务基层就业一批,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一批,加大力度支持稳企业、拓岗位,支持中小微企业扩产增产;五是号召参军入伍、继续升学一批。加大征兵宣传力度,提升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征集比例;六是倡导新兴业态吸收一批。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催生新岗位新职业;七是扶持自主创新创业一批,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遴选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市级资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八是扩大见习规模留用一批,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增加就业见习岗位;九是开发服务岗位安置一批,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重点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十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一批。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3.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行动。推动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创建一批优质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引进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专业人才,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着眼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好顺应人民群众对拥有更可靠社会保障的新期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落实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确定办法、参保缴费年限、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新老制度衔接。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

(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根据国家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进程和我省的配套政策,积极抓好贯彻落实,扩大政策受益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护航政策,切实稳定就业岗位。优化经办服务,落实失业保险基金待遇发放工作,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升基金补贴拨付效率。

(三)落实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继续推进建筑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推动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提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对全民参保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综合利用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动态锁定未参保人员,分类施策,精准扩面。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动重点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深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持续向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全面推进,实现法定职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五)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健全基金监督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加大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配合财政部门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四、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以更加开放的工作理念,更加灵活的引才机制,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全力打造“万才聚漳”人才高地。

(一)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实施“选优生”引进培养工程、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和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工程(详见专栏4)。每年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重点师范院校、医学院校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来漳工作。通过顾问指导、兼职服务、科研和技术合作、退休返聘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从市外柔性引进人才或团队。建立顶尖人才和重大团队项目“一事一议”制度。对能够引领我市相关领域科技创新水平跨越式提升、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急需特需高层次人才或团队,通过“一企一策”“一人一议”的方式,从人才、科技、工业等专项经费中统筹给予支持。

(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技能人才激励工程、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和乡村人才振兴工程(详见专栏4)。大力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积极申报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申报建设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集训基地,建设高水平技能竞赛平台。每年继续择优选拔培养一批中青年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医院)、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培训或访学进修。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紧密结合,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工作机制,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完善科技特派员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类人才形成合力,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为漳州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大力构建产学研用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在享有属地财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另给予一次性建站奖励。鼓励中小创新型企业开辟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通过联合或捆绑式建站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建立区域性工作站。

(四)继续深化漳台人才交流合作。实施漳台人才融合工程(详见专栏4),每年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一批优质就业岗位面向台湾人才招聘,为台湾人才来漳就业拓宽渠道。鼓励企业提供更多岗位吸引台籍学生实习、见习,通过创建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引进台湾人才来漳创业。鼓励漳州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紧缺急需的台湾专业人才,对接收台湾优秀人才的企业给予补助奖励。进一步加强漳台两地人才项目交流合作。指导、支持有条件的涉台园区招聘台湾专才。推动漳台职业教育协作,支持在漳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在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推动两岸职业技能培训交流。积极推动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直接采认工作,为台湾同胞来漳就业创业提供便利。

(五)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出台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每年动态发布人才需求,并及时调整更新认定标准。加快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引入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注重引入国内同行进行评价,突出以“用”为导向,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机制。建立引进人才“一站式”网上服务中心,加大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力度,不断提升人才工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支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建立简便易行的专项公开招考的工作机制。

(六)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人才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详见专栏4),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一揽子”服务,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建设更多招才引智平台。按照“项目+人才”“产业+人才”模式,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引进漳州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坚持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并重,依托农博会·花博会等大型活动举办“海峡两岸人才与项目对接会”,打造招才引智新平台。加快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专业机构购买服务。将人才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支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引进、培训、评价等职能。

专栏4: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实施“选优生”引进培养工程。加大引进国内外高水平院校优秀毕业生力度,每年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重点师范院校、医学院校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来漳工作。2.实施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工程。用好用足省级工科类青年人才补助政策,持续实施主导产业技术人才岗位补助办法。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加大产业人才培养。3.实施漳台人才融合工程。每年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一批优质就业岗位面向台湾人才招聘,为台湾人才来漳就业拓宽渠道。大力引进台湾优秀毕业生,鼓励漳州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紧缺急需的台湾专业人才。4.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加强乡村人才激励培养,积极引导大中专返乡青年人才回乡就业创业,遴选一批人才、项目。推动教育、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创造良好乡村人才生态。5.实施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发放安家补助、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持。每年继续择优选拔培养一批中青年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医院)、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培训或访学进修。6.实施技能人才激励工程。大力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积极申报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申报建设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集训基地,建设高水平技能竞赛平台。7.实施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工程。通过顾问指导、兼职服务、科研和技术合作、退休返聘等方式,鼓励多渠道、多途径从市外柔性引进人才或团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的智力支持。8.实施人才服务质量提升工程。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一揽子”服务,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五、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深化人事、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完善表彰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促进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数管理办法,健全人员聘用制度,努力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以推进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计划性流动为抓手,着力推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进一步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合理下放职称评审和资格确认权限;及时发现解决高校自主评聘出现的问题,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放宽外语和计算机要求;丰富职称评价方式、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在工程领域试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参评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拓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同一评价标准、同一评审程序、同一资格证明,同渠道参加全省各系列、各层次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中介服务机构或所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工商联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搭建招聘工作平台,严格招聘工作规程,加强招聘监管指导,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强化人事考试安全。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分类实施公开招聘,提高招聘科学化水平。支持教育、卫生、农业、林业等县乡基层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简捷有效方式补充急需紧缺人才。

(四)健全完善表彰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实施细则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严格表彰项目审批管理及市、县级表彰项目的申报,规范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工作信息系统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六、优化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深入实施居民增收行动,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推动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一)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多得。

(二)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职工及负责人之间的收入分配,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三)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对科研人员等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保障兼职和创业待遇。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七、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和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大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促进共享用工健康发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做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形势研判,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判的科学性,为领导和上级决策提供支撑。通过完善形势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加强争议处理预警预测机制建设,防范争议处理领域重大风险。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加强和创新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联动工作合力。系统梳理裁审受理范围、法律政策适用标准,畅通裁审衔接渠道,推进仲裁与诉讼有效、无缝对接。实施调解员仲裁员分级分类的教育培训,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调解仲裁队伍。加强对仲裁员办案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仲裁办案廉洁自律规定,完善仲裁员准入退出机制。完善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队伍评价和奖惩管理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落实调解仲裁办案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不断提升调解仲裁管理服务水平。

(三)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以“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对突出劳动保障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总承包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制度措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推进办案场所建设,强化执法装备配备,落实经费保障。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落实诚信等级评价、社会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等制度规定,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

八、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系统行风建设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持续人社领域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民化工作,加强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抓好人社领域行风建设,不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窗口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单位“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持续抓好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和人社服务标兵宣传,持续强化窗口单位明查暗访,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整合社保经办服务资源,拓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实体窗口功能,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动多险合一经办,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服务。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建立健全与人社改革发展相适应,人社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详见专栏5)。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升级完善人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详见专栏5)。建设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劳动关系、就业创业和劳动维权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开展劳动用工及欠薪大数据监测预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详见专栏5)。完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增加网上服务内容,拓展网上服务渠道,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智能化,提升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增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工作,提升社保卡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在民生服务领域推进“一卡通”。

(四)提升便民化水平。持续推进“清、减、压”,加快“减证便民”,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查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等领域痛点堵点。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社公共服务队伍,尤其是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队伍。加强窗口人员培养,保障其合理工资待遇,拓展其发展空间。统筹用好编内资源,拓宽人员供给渠道,充实窗口人员力量。强化行风监督,不断提升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专栏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继续建设“智慧人社”项目。继续组织建设“智慧人社”项目,构建人社共享数据库和统一的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更全面、便捷、高效的线上便民服务。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根据省级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要求,逐步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库,打破信息孤岛,强化部门内外信息共享,逐步建立与社保卡持卡人员、单位等基础信息库的关联,实现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信息共享,推动与教育、公安、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资源数据互认。3.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项目。完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基层平台信息化提升工程试点,提升基层平台公共服务能力。

九、强化措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和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强化规划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要将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体系。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人社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监测评估。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认真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分析,研究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四)加强法制保障。贯彻全面依法治市,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工作,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

(五)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深入开展人社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舆情管理,加强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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